五、总结
寻求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工作总是值得尊重和赞赏的,上海高院的此次创新和探索值得肯定,我们希望看到上海高院在以下几方面能有进一步的意见:
1、明确该原则的依据,协调与上位法的关系;
2、确定过错认定的标准,特别是严重程度、与感情破裂的关系等;
3、解释和界定“无过错方”的内涵;
4、与《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损害赔偿的关系;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的适用方式。如何可以据此原则调整财产分割比例,能否制定更具体的指导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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