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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增加...
丈夫失踪后妻子申请离婚孩子是否有可能判给爷爷奶奶?...
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 作为律师,我们不考虑你是出于何种原因争取孩子的抚养...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 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
夫妻离婚时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
随着家庭矛盾的增多,社会压力的增大,夫妻一方自暴自弃或者另寻新欢的情况下,拒绝对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而作为妻子的一方也不想离婚,但是凭借自己的能力又不能给孩子很好的教育和生活,那么是否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主张抚养费呢?...
201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律师解读之亲子鉴定问题随着社会诱惑增多,外遇、婚外恋泛滥,私生子的矛盾越来越多。特别是二奶为了争夺抚养费,遗产等等诉讼中,很多都需要做亲子鉴定,因为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准生证等等。钟涛律师结合经验,为你解答如下:...
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在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中,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不予配合,亲子鉴定能否强制?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能否直接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第一种观点:亲子鉴定涉及人身,不能强制;但是如果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第2款、第75条,可以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第二种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亲子鉴定应双方自愿,因此,亲子鉴定不能强制,而且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的规定,进行推定。因为适用推定,事实上就是强迫另一方必须接受亲子鉴定,违反了自愿原则,有可能侵犯人身权。 ...
法院认为,王先生和孙女士从2007年年底开始分居,之后女儿一直随孙女士生活,王先生应该支付从双方分居以来的抚养费,综合考虑王先生的工资情况和女儿雯雯的生活需要,每个月按照500元计算,小王一共要给出分居期间抚养费1.2万元。对于孙女士提出的其他额外的花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雯雯随孙女士共同生活,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另外王先生须支付两年分居期间的抚养费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