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出轨】新婚姻法如何处理夫妻一方岀轨行为?是婚外情吗?
现在手机是婚姻一大杀手,通过手机摇一摇多少男女有了外遇出轨开房行为,对婚姻造成的冲击也最大,通常情况下界定出轨外遇的标准是夫妻一方是否与夫妻以外的其他人发生了性行为。因为肉体上的出轨是背叛的直接反映,那么我国的新婚姻法如何处理夫妇一方出轨外遇行为?我能起诉他重婚罪吗?他属于过错方吗?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王军和李娜于2010年经人介绍,2011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夫妻购买一套位于江镇地铁口的房子,王军在陆家嘴金融企业上班,无聊之际,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一个杭州的离异女子,渐渐的熟悉之后,他们多次在酒店开房,总于有一天,妻子李娜无意中在丈夫手机中发现了10086名称的暧昧短信,追问之下丈夫承认了外遇出轨事实,也恳请妻子的原谅,到底是离婚还是给丈夫一次机会,李娜处于迷茫之中,特来咨询钟涛律师,下一步该怎么办?新婚姻法如何处理夫妇一方岀轨外遇行为?是过错方吗?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钟涛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妇一方外遇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夫妻一方有外遇出轨行为,显然违背了《婚姻法》第四条关于夫妻间有相互忠实义务的规定,只要与他人发生了不正当的性关系,就可以认定为婚外情,有婚外情的一方属于过错方,如果在离婚时,法院对财产的分割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并要求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上照顾无过错方。少分给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