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官】起诉离婚法官如何安排,我可以选择某位法官来审理吗?
夫妻离婚,起诉到法院,第一次因为灭有证据,法官没有判决我们离婚,那么我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后,是否还可以要求原来的法官审理我的案件,因为他熟悉我们的情况。
钟涛律师指出,不少客户离婚都要经过二次起诉,因为第一次起诉法院的时候,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所以,从法院处理经验来说,第一次肯定不会判决你们离婚,你必须等待6个月之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那么第二次法官到底如何安排,当事人自己能否选定谁做我的法官,法院会有这个规定吗?
当事人自己选定法官,当然不是行的,这个和仲裁员不一样,仲裁员会给出5个名单,让当事人双方选出3个来。而法官是不允许自由选择的,是法院自己根据案件性质,分配到不同的审判法官手里,有的是刑事法官,有的是民事法官,有的负责婚姻,有的负责房产,有的负责商业保险等等,都不一样,如果是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是这个法官审理,一般根据系统安排,第二次还是这个法官审理,除非这个法官案件特别多,忙不过来,才会分配给其他法官审理,所以,当事人到不必担心这个问题。
当然了,有的当事人和法官闹了矛盾,下次想换个法官,不让原来的法官来审理,那就比较难办了,毕竟,我们没有选择法官的权利,只能听从法院的安排。
总之,不论是哪个法官审理案件,一切都是依照法律规定来判决,而不是根据和你是否熟悉案件情况来决定的,法官也不能冒风险的,如果你要早日离婚,多多准备证据,从法律上准备充分,这样不论哪个法官审理,都可以不必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