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老公起诉离婚,我不签收法院传票不去会怎样?
经常有客户咨询钟涛律师,我们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协商了很久没有结果,突然有一天接到法院电话,派送法院传票过来,但是我没接传票,那么法院是不是就不会开庭呢?
钟涛律师认为,根据法律程序,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常常会遇到另一方当事人不到庭或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及下落不明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和第130条之规定,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和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处理案件,也就是说法院依然可以处理的。
一、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但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法院判决一般根据证据力度依法判决
“被告一方在接到法院传票后(不是公告送达的)就是不到庭”法院一般作出不利于被告方判决。所以,被告在接到传票后应积极参加开庭,在庭审中尽力发表自己的立场;争取法官的信任,不要以为我不去,法庭不能怎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