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分割】男女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钟涛律师按,在2011年之前,中华大地还没有实行买房限购政策,可以单身买房,并且房价当时涨的非常厉害,不少夫妻在没有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购买房产了,如果此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的时候如何分割,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呢一半,还是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呢?
下面来看2个案例:
【案例1】 我和老婆在婚前看上一套二手房,前双方一起购买的,房产是只有我和老婆名字,首付款我和她(她家付10万,我家付50万),并用我的公积金贷款30万,同时我老婆帮忙还公积金。若是现在我和我老婆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案例2】我们夫妻婚前双方出资共同买房,男方12万女方2万,房产证写的女方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现在房产增值50万,如果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上述2个案例代表了夫妻婚前购买房屋的不同状况,一个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一种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个人的名字下,不少客户咨询钟涛律师,这个产权登记在不同的人呢名下,对离婚分割比例是否有影响呢?
钟涛律师认为,法院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判断双方出资、以一方的名义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看双方出资时是否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
如果一方在法庭上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基于产权共有的目的而买房,比如是双方为购买结婚用的新房而共同出资等情形时,一般来说,法院大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当然在产权人不承认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的情况下,其配偶对此负有举证的责任。如果对此无法举证,那么完全有可能按照债权债务来对待处理了,虽然这样对这方很不公平。
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2个人名下,那么法院大多数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该房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 就是夫妻一方出资,婚前购买房产,登记在夫妻2个人的名下,这个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法院普遍的做法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但是如果另一方没有出资,法院分割的时候可以酌情对出资方多分。
法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文件解答选登》
问: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的如何分割
答: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注意,这里讲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意味着离婚时一般不按出资多少来分割;如果购房时双方另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另外,如果结婚不成,我们认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