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馆结婚如何离婚】在中国驻国外使领馆办理了结婚登记要离婚怎么办理?
钟涛律师接到不少国际电话,询问的是跨国婚姻如何解除,或者是在国外留学、工作期间结婚,现在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对此,钟涛律师进行了一个归纳汇总,把大家比较关切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列举一些典型热点问题,以便对大家有所帮助。
【客户咨询比较常见的问题】
1、我和老公都是上海人,2000年我们出国留学,后来实在加大拿的使馆登记结婚的,在国内民政局没有结婚记录,现在我们毕业了准备回国后,他有了外遇我要求离婚,我该怎么办离婚手续?
2、在美国登记结婚的华侨如何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双方不回国的话可以委托办理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3、钟涛律师您好。我们是北京公民,但在澳大利亚登记结婚的。回国之前在大使馆认证了结婚证的有效性。回国后没有领取中国的结婚证,共同署名购买了一处房产。现在想办理离婚,持国外结婚证应该如何操作?是否需要做相关公证?房产如何处理?
4、我和我老公都是中国人,在日本认识,并在中国驻日使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老公在中国有户口,我在中国的户口已经注销。现在夫妻关系不和,请问是否可以在中国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5、夫妻都是中国人,在新西兰内政局结婚登记,拿的是新国结婚证,没有在国内登过记。回国后想离婚。怎么办理?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对于上述这些情况来说,首先考虑的是不是能够通过中国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当然前提是结婚证能够被民政局认可,只有是中国的政府机构颁发的中国结婚证,一般国内的机构都是认可的,仅有一些小城市的民政局没有办理过,可能不会认可。如果是在外国内政部领取的结婚证,那么国内的民政局肯定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了,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了。
如果协议离婚不能办理,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而且法院诉讼一定能够离婚的,不论你的结婚证是国内领取的,还是国外使领馆领取,还是国外内政部办法的,都可以通过中国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具体的材料办理好公证认证手续即可。具体要咨询涉外离婚律师即可。
一般来说根据我国的相关婚姻法律规定,单方面向离婚,可以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起诉离婚。因为根据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然有些特殊的情况,
1、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2,如果结婚证经过我国大使馆的认证,所以我国法律承认其合法有效,不在需要相关公证手续.
3,在国内买的房产依据我国法律处理,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
当然,不可客户还关系一个问题,通过法院办理离婚之后,在中国民政局系统中查询不到离婚记录,是否还可以算单身?
局限于目前的民政局和法院系统不联网,确实法院离婚记录不会体现在民政局系统中,民政局显示你还是单身状态,初婚。但是婚姻考虑的诚实和感情,钟涛律师并不建议你隐瞒这一点。毕竟你需要的长久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