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婚后买房首付和贷款都是我父母拿钱,离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钟涛律师按,2011年8月13日出台的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把当今社会激烈的婚姻和房产矛盾推向高潮,演绎了一出又一出的婚姻家庭房产保卫战,那么婚后父母出资首付购房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方可以分割首付款吗?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下面,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上海地区法院审判经验,为你解答分析如下。
钟涛律师认为,大部分的老百姓只关注到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甚至于很多新闻媒体,报纸网络上专家也都进行了解释和宣传,【谁出钱房子归谁】这个观点已经深入大部分老百姓的心里,那么实际上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房子真的是谁出钱就归谁,如果是父母出钱,房子是不是属于父母或者他们子女的?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表面上看似乎确实如此,但是实际上有很多例外的规定,而这也是现实生活汇中夫妻闹矛盾的所在,或者说是法律的简单条文,并不足以解决婚姻中这么多的麻烦。
问题一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屋是属于个人的,此处的出资到底是全额出资,还是仅仅首付款?
问题二 生活中男方出资买房,女方出资装修、买车,如果离婚时升值的房子归了男方,女方的装修在贬值折旧,对女方公平吗?装修款,税费是否要计算在房屋总价中?
问题三 如何证明父母出资,是否需要签订借款协议或者公证书?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针对以上问题,钟涛律师一一解答如下:
【问题一】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屋是属于个人的,此处的出资到底是全额出资,还是仅仅首付款?
钟涛律师认为:对于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赠与的规定,实际上没有明确到底是全额出资,还是也包括了首付款加带贷款模式,全国各地区各个法院都存在不同的解读,甚至于探索,导致了出现了不同的判决结果,总的来说,现在在上海地区,法院之间已经达成共识,也就是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父母出资,必须是全额付款,不能是首付款加贷款的方式,只有是父母全额出资,才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是付款加贷款的模式,那么此房屋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问题二 】生活中男方出资买房,女方出资装修、买车,如果离婚时升值的房子归了男方,女方的装修在贬值折旧,对女方公平吗?装修款,税费是否要计算在房屋总价中?
钟涛律师认为, 严格来说,装修款肯定不能算在购房款中,但是税费可以算在购房款中,这一点确实对女方不公平,所以现在各地区对于购房人员要求必须结婚后才能购买,而且很多女方都要求加上名字,这个都是受此影响。
【问题三】 如何证明父母出资,是否需要签订借款协议或者公证书?
钟涛律师认为,如果是父母出资的情况,那么出资证据肯定要能保留下来,总的来说,下面的做法是最好,最有保障的
一个是父母出资时间点不能太早,要在买房前几天是最好的,不能说,父母打款了一年多才结婚买房,那这个钱就说不清楚了。
二个是打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定不能是现金的方式,现金到底给没有给肯定说不清楚,银行转账记录要予以保留好。
三个就是如果涉及借款或者赠与给一方,最好能到签订一个书面协议,公证一下最好,必须夫妻双方都签字,这样以后谁也不能赖掉。
以上,就是钟涛律师对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大家普遍关心的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父母出资首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父母对于一方子女赠与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的解答,法律问题比较复杂,可能并不是几句话能够说清楚,如果你正好面临此类纠纷,请你到律师楼,找律师当面谈,比较这样才是对你最好的保护。
网站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