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离婚之前,双方先到法院把离婚的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先确定下来,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就省去了很多麻烦。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华西城市读本记
古语,教导我不要阿谀奉承,这样的人,虽然八面玲珑,往往活的很累。但是如果另一个极端,每日唉声叹气,也是不可取的两个极端的人在现今的社会少么?
离婚过户】离婚协议约定过户房产,离婚后想改名必须法院判决
原标题:离婚时协议过户房产 离婚后男方反悔
离婚协议签字认可的事情,却突然说不受法律保护,就搞不清楚了昨日,自贡市民黄梅打进本报热线称,自己离婚后,财产分割和自己的抚养费问题上,前夫赵贤却拒不执行。黄梅希望法院能够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却表示“要维权,必须打官司”这让黄梅更加火上浇油。
昨日,专业人士向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解释,作为协议离婚,具有一定约束力,但是通过法律程序认定事情之前,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事人如果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有经过法院的立案、调查、调解)审理,才能够申请执行。
签订离婚协议 离婚后遭遇前夫反悔
黄梅今年47岁,赵贤今年50岁,截至去年11月,两人已经在一起13年,这13年间,两人育有一女,今年九岁,叫小文。但是两人的关系却总是稳定不下来,已离婚复婚了多次。最近一次复婚是2011年,但这段婚姻也仅仅维持了两年,去年11月,两人再次因为感情不和,第三次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两人签署的离婚协议的一份复印件上,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看到离婚后,赵贤每年支付小文一万元的抚养费,小文的生活、教育、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赵贤和黄梅共同承担;同时,赵贤将位于(自贡市汇东新区)梨园小区的一套近90平方米的房产过户给黄梅;将位于大安区的另外一套近80平方米的房子过户给小文,但必须等到小文年满18岁之后。
让我没有想到刚离婚没几天,就反悔了不仅不给女儿支付生活费,还不愿意将说好的房子过户给我黄梅说,赵贤说的房子过户也可以,但是那套房子他当初花20万元买来的现在按原价卖给黄梅,扣除小文每年一万元的抚养费,只要黄梅支付11万元,就可以将房子过户到黄梅名下。
申请法律保护 法院称必须提请诉讼
黄梅多次与赵贤协商未果。面对赵贤的出尔反尔,黄梅希望通过民政部门来解决这件事,但民政部门却告诉她只能通过司法途径,因为民政部门没有执行权。
于是黄梅就拿着所有的材料去寻求法律的保护”希望法院能够强制执行,让赵贤尽快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也好让自己心里悬着的石头早点着地。但是当黄梅抱着材料到法院寻求支持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必须打官司,法院认定离婚协议有效后,才能够申请强制执行,
这下黄梅急了白纸黑字写了法院让赵贤执行就完了嘛,为啥子还要打官司呢?黄梅很是想不通。
男方解释:只是为了让女儿过得好
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致电黄梅的前夫赵贤,赵贤承认,过户房子,确实向黄梅索价,不是不想将房子过户给黄梅,因为房子属于我私人财产,过户得出钱购买。赵贤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当初购买房子的时候是20万,不算装修,现在再怎么也得值个30万,但是为了女儿以后更好的生活,以购买时的原价卖给她黄梅)除去女儿九年的抚养费,只要黄梅支付11万元,就可以得到房子,钱一到马上过户。
赵贤还说,去年离婚前,就已经签署了一个私下协议,同意这么做,并且当时还打了欠条,只不过后来黄梅收回了欠条。赵贤说,但是如果黄梅不愿意付钱也可以,房子可以过户到小文的名下,赵贤一分钱也不要,一句话,只要女儿生活得好,要我干什么都愿意。但赵贤有点担心:如果将房子免费过户给黄梅,如果黄梅把房子给卖了换钱,最后苦的还是娃儿。
专业人士:需法律认定后才能执行
昨日下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一位专业人士处了解到作为法院系统而言,没有认定法律事实之前,仅凭离婚协议的内容,就进行所谓的强制执行,这既不合礼、也不合法。
据该人士解释,因为双方是协议离婚,离婚后,对于协议上的内容反悔,这是双方的权利,但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任何一方来说,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通过司法程序,法院立案,让法院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的结果,判定事实存在真实性,最后才是审理和执行。但是抚养义务属于人身权利,必须和财产分割分开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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