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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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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以死相威胁法院会判离吗?

时间:2013-8-22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诉讼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以死相威胁法院会判离吗

 

   离婚是每个人的权利,不论是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那么第一次起诉到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以后,已经开过一次庭,之后对方在法院法官面前,寻死觅活,说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就死在法院里边,现在法院判决结果还没有下来,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钟涛律师认为,如果是hi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死活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如何处理,是否判决离婚,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才能诉讼离婚成功的。

1、一般是以分居时间来作为判定,一般来说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法院就可以判决你们俩离婚。也就是说分居则需要至少2年的时间。

      2、对于离婚方式来说,单方面诉讼离婚是比较慢的,法院出于对婚姻关系的保护,一般判决不予离婚。而且法院判决是否离婚唯一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而确定,具体14条,全文内容如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3、在第二次起诉到法院以后,对方已死威胁法院的情况还真有发生过,钟涛律师就办理过这类案件,相信法院会依法判决,对此不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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