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房子夫妻双方都有名字,钱是男方出的,离婚怎么分割?
房子问题现在是每个家庭最大的资产了,而且房子关系着婚姻,关系着生存,也是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闹得最离婚,争夺的最激烈,谁也不能放弃的财产。也符合现在高房价的时代和财产论的婚姻观念,那么房子到底如何分割呢?
【案例】你好,钟律师,我和老公是2010年登记结婚的,于2011年婚后购买一套房子,房子的首付款是男方家里出的,婚后还贷也是老公在还,现在我们感情不好,准备离婚,该房子产权证上有我们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的话如何分割?房子应该归谁所有??
钟涛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一、二、三规定,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无论房子登记在一个人名下还是2个人名下,并且夫妻之间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不是按照出资额大小分割的,而是根据婚姻法特殊规定,夫妻份额均等一人一半,和出资额没有多大关系。
你和老公的房子是婚后购买的,虽然是男方出资首付,但是房子上有你的名字,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根据物权法规定,你们是夫妻关系,不考虑贡献大小,视为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分割均等,一人一半。
如果你们离婚,夫妻双方都有权主张拿这个房子,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办法解决双方都想要房子的问题。例如可以双方协议,一方拿房子,另一方拿钱 去掉名字。如果都想拿,那么双方竞价,谁出的价格高谁拿房子,出价的一半给与对方现金,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想出钱,或者没有钱出,那么也是自己委托中介挂牌出售或者法院拍卖的方式拿钱。
上边的案例中,该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购买并且名字都是在产权证上的, 如果婚后购买,产权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结果也是一样,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够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是后来添加了女方的名字,结果也是一样,该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也就是说,无论该房屋是婚后购买,还是婚前购买,只要产权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基本是一人一半,不考虑出资额大小。
《物权法》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网站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