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出台后,社会各界的褒贬不一。但是不管怎么样,法律既然已经制定了那么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才是重中之重。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无妨多寻求律师的协助,终究他可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根据以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分割是以离婚为目的不离婚的不能分割夫妻财产。但是由于婚外情的增加,一些有婚外情的人将夫妻财产赠送给心仪的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解决了这一难题,规定有以上行为的可以起诉分割夫妻财产而不用离婚。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发生的增值局部,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局部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卦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置。
此项针对的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置。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局部,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弥补。
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弥补。
新婚姻法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必需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后才生效。没有协议离婚的一方还可以对分割协议反悔,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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