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涉外离婚案件如何办理
上海涉外离婚专业律师钟涛办理过十几起上海涉外离婚案件,对长三角地区涉外离婚业务办理非常熟悉,针对不少涉外离婚客户最疑惑的几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是中国人,另一方是外籍人士,那么中国法院绝对有权管辖离婚诉讼。
涉外离婚方式有2种,双方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议一直,那么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针对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否外籍人士的情况,钟涛律师总结如下:
1、 夫妻都是外籍人士,结婚证在外国领取,在中国法院不能直接办理诉讼离婚事宜,只有在夫妻双方协议一致,都愿意中国法院受理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受理诉讼离婚,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2、 夫妻一方是外籍人士,另一方是中国户籍,那么可以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诉讼离婚都可以。
3、 夫妻都是中国人,结婚证在国外领取,可以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在中方办理法院诉讼离婚,法院绝对有权管辖。
钟涛律师提醒,向法院起诉,要提供外籍人士在上海的居住情况,一般是公安局办理的居住证明许可。如果结婚证在国外领取,需要在外国驻中国领事馆办理认证手续和翻译手续,结婚证会被法院没收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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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电话:158005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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