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准确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钟涛律师认为,当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是,走到法院这一步的时候,剩下的就是利益之争,财产之争了,双方都想多拿些财产,以此来对自己利益作出最大的保障,给与对方惩罚。通常只有财产利益区分好了,那么双方才会同意离婚。
通常来说,法院在判决婚姻关系解除时,肯定要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分割处理。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依照最新《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协议分割的话,不用区分是否外遇离婚,只要双方同意即可。
2、如果是判决离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法院判决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通常按照下列原则来进行财产分割:
(1)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之间的财产,不能处分子女、父母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有夫妻以外的人的名字,那么就不能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得到处理,必须等待夫妻离婚以后,由一方单独提起分家析产的诉讼,请求法院分割家庭共同财产。而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也要注意到,如果房产有夫妻以外的人的名字,那么也不能直接强制执行,也要先分割份额之后,充分保证案外人的权利之后才能执行。
(2) 法官还要划清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以及约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必须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区别。夫妻个人一方的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不因为结婚时间长,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和国外是有区别的。不少客户不理解这一点,但是在中国法院,目前就是这么处理的。法院判决只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不能把个人呢财产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 法院还要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因为女性在中国毕竟还是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有子女的家庭,女性为了家庭和子女做出了较大的牺牲,为了离婚以后,女性也能更好的生活和照顾下一代,必须保证男女平等,并且适当照顾女性的利益,子女的利益。
(4) 支持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分割财产不是简单的一分为二,要根据财产的不同形态,不同的占用方式来分割,做到物尽其用,不损害原来的功能。必要的时候可以一方取得所有权,给与另一方金钱补偿。
(5) 如果是夫妻一方有了外遇,过错行为导致离婚,那么在上述原则基础之上,要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例如可以分割6成以上的财产利益比较合适,但是不能完全剥夺过错方的财产份额,实践中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法院也是不能认可的。因为法院要保证人的生活物质需要。
总之,不论是否外遇导致离婚,夫妻财产分割都有在上述全部原则的基础上来考虑分割。而绝对不是简单一句话平均分割就可以概括的,所以,要全面根据每个夫妻不同的婚姻状况和财产状况,钟涛律师才能制定详细的诉讼策略,争取更大的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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