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离婚起诉,判决不予准许是否半年后在再次起诉一定判离?
不少夫妻在感情遇到困难之后首先是吵架,然后是冷战,分居,最后起诉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当然第一次起诉不少客户可能没有聘请律师,因为很多离婚案件第一次可能都没有法定的感情破裂的证据,是否离婚完全由法官决定,而法官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和办案风险考虑,大都不会判决离婚,驳回诉讼请求,速裁不予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到底需要起诉几次才能离婚呢。
1、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是感情破裂,而认定感情破裂需要满足法定的标准。例如重婚,公开与他们同居,频繁与他人开房间等等,必须有了这些证据,第一次起诉的时候法院才可能判决准予离婚。钟涛律师就曾经办理一个案件,第一次起诉到浦东法院,对方没有来,缺席判决,因为我们提供了对方频繁在宾馆开房的记录,法院缺席判决,第一次起诉离婚就准予离婚了。说明起诉几次不是关键,关键点是要找到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你找不到任何证据,那么就只能以时间换结果,多次起诉,多次向法院起诉本身就表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否则正常的夫妻不会没有事情乱起诉。
2、第二次起诉是否一定能够离婚。这个问题不是绝对的。一般的,没有任何证据的案件,如果夫妻之间没有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案情比较简单,那么第二次起诉,一般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比例大概在90%以上,如果双方依然存在比较复杂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那么比例就会下降,可能要第三次起诉了。
3、钟涛律师办理的几百起起诉离婚案件中,最多起诉了3次,第三次法院判决离婚了。因为离婚是一个对夫妻双方都是心理考验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荐,双方的心态都会发生变化,只有你下定决心离婚,那么肯定可以离掉。
离婚案件是一个即注重法律程序,又注重心理谈判技巧的过程,专业的离婚律师经验丰富,知识渊博,可以更好的帮你制定离婚方案和指南,系统的帮你解决离婚问题,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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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电话:158005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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