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如何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上海作为外来人口众多的城市,必然会面临很多外地人在上海办理离婚的事情,一般来说,登记结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那么离婚呢,长期生活在上海的外地人是否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哪些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案件起诉离婚,符合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离开户籍地一年以上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如果夫妻双方在上海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就可以在上海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上海法院受理外地人起诉离婚案件,需要提供
1、 被告居住证明,由住所地居委会开具,证明居住满1年以上;
2、 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
3、 小孩出生证;
4、 财产证明等等材料。
之后法院就可以正常立案,组织双方调解,开庭宣判等程序了。钟涛律师提醒,单纯有房产证并不能直接在上海立案,必须要提供居住满1年以上的证明才可以。如果双方结婚证丢失的,那还需要原结婚登记机关出具结婚档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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