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她和老公结婚一年,生有一个小孩,现在她和老公的感情越来越谈,已经无法继续过日子,想离婚,她想问一下能够获得多少赔偿金?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如果老公无《婚姻法》第46条的过错的话,妻子是得不到损害赔偿的。而且《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也不是“赔偿金”条款,而损害赔偿。
2、《婚姻法》第42条规定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个条款规定的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也不是“赔偿金”条款。
3、这位女当事人认为,结婚一年,而且为男方生育了一个小孩,为男方付出了宝贵的青春,觉得自己被占便宜了,就理应到赔偿金。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婚姻中,男女双方都是有付出的,只不过在婚姻的初期女方的付出会更多一点,但这种的付出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在男方没有犯《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时,女方是不能获得所谓的“赔偿金”的;如果离婚时,女方经济困难,女方可以从男方那里获得适当地经济帮助,也不叫“赔偿金”。
何种情况下,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这样规定是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
但是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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