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婚后购买一套房产,共同出资,但起先只署丈夫一人姓名,后来加上我的;应该是共同所有的。
另外,我的父母动迁,我可分得一套房产,但尚未拿到,不知这套房产是否归属我一人所有?我认为这和丈夫无关,但怕今后离婚,丈夫会要求分割这部分房产。不知哪位高人可指点一下?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你们婚后所得的房产为你们共同所有。
2.你父母的动迁,若是在房产证上只写上你一个人的名字,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视为对你的个人赠与。与你丈夫无关。但是为了以后方便,建议办理一个公正手续,写明此房子你父母因拆迁,而对你的个人赠与,与你老公无关。这样今后离婚百分之百会判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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