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结婚一年,无一次性生活,女方还是处女,且男方性格缺陷严重,自言自语骂人,在家不爱与人说话,行为孤僻,辱骂他自己的母亲还动手,在妻子患病期间因非常小的理由也动手,该行为在婚前就已存在,但刻意隐瞒了女方,婚后才暴露。目前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以精神不正常可能会杀人为由多次进行暴力威胁,还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酒席费+婚后夫妻共同费用中他们觉得不合理的部分+女方带来的嫁妆费(该费用由女方父母所给,在领证后存入女方账户,提出单独给女方使用),想咨询下各位:
1、男方隐瞒性格缺陷结婚算是骗婚吗?可以作为离婚依据吗?
2、那些钱男方有理由要回吗?
3、男方以治病为由要去所有婚后财产(收条一份),没用完,这没用完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吗?
4、无性婚姻可以作为离婚依据吗?
5、若是有录音证明男方的暴力威胁,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提出司法保护并在成功离婚后要求男方不靠近女方及女方家庭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不算骗婚,但是可以作为离婚依据的一部分。
2,彩礼,共同财产中的一半这些都是可以支持的,但是其他费用没有看到具体情况也不能说不能要回。
3,共同财产应该分割。
4,无性婚姻不能作为单独离婚的依据,但是配合其他因素,离婚应该是没问题的。
5,可以要求保护,而且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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