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外国人涉外婚姻>关于涉外婚姻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 >

关于涉外婚姻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

时间:2012-4-25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关于涉外婚姻在国内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

【客户咨询】
我和我老婆两个人是在留学期间在德国大使馆领得证,现在双方人在德国,但是都是拿的中国护照,双方也互相签了离婚协议,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能够在国内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因为我们两个在国内的户口不在一个城市,如果能办理的话,应该在男方还是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阿?办理的时候需要带上写什么证件?身份证,各自户口本,在大使馆领的结婚证书,自己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没有财产和子女纠纷),还需要什么吗? 不好意思,因为人在国外,所以一下子问的问题比较多,毕竟回国办理希望什么都顺顺利利的,如果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的话,一般需要多少时间啊?一个星期能搞定吗?或者说,双方一个回国,一个在国外,国外的那个能不能通过请律师帮忙搞定阿?

【上海著名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你们在国内不能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但可通过法院诉讼,然后调解离婚,时间也很快(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均可处理,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状即可)。 你们可以在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使馆协议离婚。
我们可以代理国外一方进行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立案后一个星期结束没问题,但国外一方必须在就近的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办理一些法律文书的认证手续,并于立案之前寄给我们。
http://www.yaoup.com
. TAG: 涉外离婚 夫妻离婚 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分割原则 离婚律师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