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按: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升高,夫妻矛盾也越来愈多,而房产作为现在家庭最大的资产,往往成为夫妻离婚是争夺的焦点,很多离婚案件不能调解协议离婚,就是因为房产问题不能达成一致,下面钟涛律师结合办案时间和法律法规,解答如下:
一、夫妻婚后和父母一块买房,产权登记在父母和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离婚时产权如何分割?
案例:李先生和赵小姐2004登记结婚,婚后2005年,公婆出资20万,李先生出资5万,贷款买了一套浦东金桥路一套房子,总价60万,现金120万。产权登记在父母和李先生名下。2011年,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关于此套房产如何分割不能达成一致,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妻子能否享有婚后房产升值部分?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2011年8月份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那么本案是否属于此类情况呢?
答案是否定的。本案中婚后李先生也出资购房了,并且李先生是主贷人,婚后还贷部分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同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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