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何时可以再提出诉讼
如果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
问题:
1、何时可以再提出诉讼请求?
2、在已向法院提出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之后第二次提出诉讼请求之间的时间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在第二次提出诉讼请求时,法院可以追回吗?
3、追回需要费用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在判决书生效后之日起六个月之后,你可以再次起诉。
2、只要证据充分,人民法院应将对方擅自处理的财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3、人民法院只按争议的标的收取案件受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