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调解协议离婚>如果我们分居两年,是否自动离婚?从法律上如何确定时间呢? >

如果我们分居两年,是否自动离婚?从法律上如何确定时间呢?

时间:2012-2-21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如果我们分居两年,是否自动离婚?从法律上如何确定时间呢?

【客户咨询】

1、我现在很担心她以因做流产对她的身心健康有影响而在离婚时提出赔偿,不知她可以这样做吗?做流产是双方同意的且有协议。
2、如果我们分居两年,从法律上如何确定时间呢?我怕到时她不承认有两年了。
3、我们双方都同意在她怀孕五个月时做人流,这算不算“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的条件?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在离婚案件中针对流产问题提出赔偿无法律依据。
2、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确认为夫妻感情确以破裂,相关的证据可以是书证例如居委会的证明或知情人的证言。
3、流产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直接关系。

【法条】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TAG: 分居几年 离婚共有 起诉离婚 夫妻产权 离婚律师 上海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