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离婚时能分割结婚时,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双方没有约定的,结婚时,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礼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但是要区别法律上的结婚和我们民间理解的结婚。法律上的结婚是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后。故所说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就是领取结婚证后收取的礼品。
近年来,送结婚礼品的种类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结婚当事人,一方面是操办婚事花销大,另一方面礼品收入也大。在实际生活中,也往往因接收的礼品多了,加上受理礼品的情况不同,又不了解有关法律规定,礼品属谁所有的争执,也就时有发生。应当怎样看待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的归属呢?
我国婚姻法第 13 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开始,至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因死亡原因消灭为止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男方女方各自合法所得,夫妻共同所得,除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外,都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结婚时,亲友赠送的结婚礼物,包括钱财物等,因为是祝贺结婚的礼物,自然是赠送给结婚当事人双方的。如果是送给一方的,似乎在情理上说不过去,因为一方不能自己跟自己结婚。可见,这结婚礼物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对结婚礼物归谁所有,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比如,女方说礼物是结婚前几天送给的,不应当作共有财产。男方说你接受的是结婚礼物,你同我结婚了,这礼物就有我的份。如果说道论理,一方不让步,问题就很难解决。处理这类财物争执问题,如果通过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就应按照婚姻法规定,承认依法确定夫妻关系前当事人受理的结婚礼物归个人所有;如果赠予人有明确意思表示,是送给某一方的,归受赠与人所有;是送给双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已登记结婚,不管双方是否已同居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若进行分割,则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具体情况,合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