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老公给情人买的房子,妻子能要回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情人是受赠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支付对价,是无偿取得,另外情人也知道所获赠与的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情人也并非善意,故这种赠与原则上是可撤销的。再从其他角度上分析,老公的这种赠与行为也违反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如果确认这种行为的效力无疑会损害社会利益、败坏社会风气,动摇家庭婚姻财产关系的基础,容易激化家庭矛盾,致使社会无法和谐。因此,从法律的精神上要扼杀这种行为存在的法律环境,从而维护现代婚姻制度,增进社会稳定。因此应认定老公的赠与无效,妻子有权要求返还。
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共同共有的关系,如果夫妻任何一方私自处分共同共有财产都直接侵害了另一方共有权益,所以如果这种行为的相对方(第三方)不是善意有偿有得,夫妻另一方也未对该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该行为原则上是效力待定的,并可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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