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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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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生子如何分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时间:2012-11-16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未婚同居生子如何分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现在不少男女在一起生活多年,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登记结婚,那么他们如果要分手,财产如何分割,生的小孩如何抚养,还需要到法院办理手续吗?

 

【案例】

小丽与男友未婚同居,并有了一个小孩。最近两人想分手,但都想抚养小孩。小丽想诉至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确定孩子的抚养人,她男友却称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请问:法院会受理小张的诉讼请求吗?

 

【上海钟涛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小丽若因孩子抚养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 钟涛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居现象法院不会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分手,不需要履行什么手续,关于同居财产分割原则是共有所有的原则,如果能够区分出资份额比例的,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如果不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来分割。双方生育的小孩按照婚生小孩来对待和抚养,另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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