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下巨额债务,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
夫妻一方因为经营企业或者投资什么的,可能会欠下巨额的债务,如果一时无法偿还,夫妻可能会商量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是否可以逃避债务,债主是否可以追究夫妻双方的赔偿责任,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为你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由此可知,只要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无论是否办理离婚,还是签订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都不能对抗债主,也就是说不能以离婚为手段,逃避还债,这个方式是行不通的。如果夫妻一方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当初办理离婚的时候的约定,那么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当然前提是你还了债主的钱。
实际生活中,也会发生丈夫欠下赌债、高利贷什么的。对此该怎么办? 首先,一方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借债的金额以及用途,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属于赌债,那么你可以不用承担,但是举证通常比较困难的,除非有公安机关的抓赌证明,否者法院不会轻易认可。
如果夫妻一方因为欠债离家出走,下落不明,那么对于夫妻唯一的住房,法院也不能轻易拍卖的,因为法院要保证基本的生活。
钟涛律师提醒,夫妻欠债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是非法债务,有的是虚假债务,有的需要夫妻共同偿还,有的属于个人债务,例如犯罪后造成的赔偿责任。在面临离婚的时候,聘请一个律师为你出谋划策,理清思路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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