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与父母付首付购房,但夫妻另一方共同还贷,离婚如何算房屋财产分配?
【客户咨询】
因结婚时夫妻另一方条件不好没有什么钱可以拿出来,而父母出钱了又怕以后夫妻不和所以房子产权上也没登记另一方名字。我跟先生结婚7年,在2006年的时候和他父母共同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总价82万,我们一共支付了20万(其中15万贷款是1年以后付清的),房产证上只登记了我先生和他母亲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如果离婚的话如何分割?【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钟涛律师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之后,很多人对父母出资购房有个一个清醒的认识,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子女个人财产。但是此法条不能任意套用,例如本案,房产属于子女和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并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和父母共同名下,那么妻子是否享有份额呢?
答案是肯定享有份额。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后取得全部财产都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司法解释三规定的情况例外。而本案就不符合司法解释三的例外规定。而是沿用婚姻法规定,此套房屋属于夫妻和公婆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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