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给抚养费。现在可以起诉要前妻给孩子抚养费吗?
【客户咨询】
去年我和前妻离婚,孩子跟我,抚养费在协议书是没有写,当时她也是口头承诺会给孩子一定的(也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太意气用事了)。但是后来到现在一直没有给。她父母说了一句更难听的话,“我女儿给你生了孩子,难道还要她给抚养费吗”也许是因为她父母的这话,可能也是她一直都没有给的原因吧。对她父母我无语,但是你女生了孩子,至少从道德上你有一定的责任的。孩子现在才4岁。请问我去法院起诉或者已我孩子的名义去起诉会有用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应当以你孩子的名义起诉,你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你完全应该向你的前妻以孩子的名义索要抚养费,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取消,女方应当给付。根据小孩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所需接受教育的需要,和女方的实际收入酌定给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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