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丈夫隐瞒房产,离婚后可否要求再次起诉分割?
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必须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为的行为,也就是该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被一方侵占。(2)在主观上,当事人须为故意,即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达到自己侵占财产的目的。(3)规定中的少分或不分,应指夫妻共同财产中被一方所侵占而涉及到的部分,而不是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有权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起诉前应收集前夫离婚时隐瞒两处房产的证据,打有把握的官司;同时要提醒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诉的权利行使时效为两年,即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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