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外遇提出与男方离婚,男方该怎么办?
钟涛律师按:你应当承担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责任,否则,法院将对你离婚的请求不予支持;假如能够证明她和另一个男人公开以放弃名义共同生活,那么法院就可以认定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支持你的离婚请求;然后就是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随女方,超过十周岁,则需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因女方有过错,你可主张女方部分或少分;另外你还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客户咨询】
2008年3月6日离家出走至今,当时我带着孩子四处寻找无果。3月18日晚偶而发现了她, 我便跟随她到租房处,随后回去照看我们的孩子。可是在3月23日晚,我和我的一个朋友来到她租房处。发生了我不愿意看到事,她尽和另一个男人在床上同居,并发生了性关系。我报了警。随后中原区公安分局电厂路派出所一位姓宋的警察出的警。并有出警记录。她至今还和那个男的在一块同居。从去年3月份至今没有给孩子资付一分钱抚养费。没有带养过一天孩子。我现在要和她离婚。请问钟涛律师,我该怎么办?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就孩子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2、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女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3、因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属于存在婚姻过错,可以以此作为离婚的证据,可以以主张要求其少分得财产,并可主张损害赔偿。
4、至于孩子总是,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就会判给谁,对方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