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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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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双方共同购买的期房应当如何分割?

时间:2011-5-6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夫妻离婚双方共同购买的期房应当如何分割?

1、夫妻在登记结婚前一方出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在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

2、夫妻在婚前共同出资,房屋产权证亦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在离婚时应当如何分割?

 钟涛 律师认为, 按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既然夫妻已经结婚,那么此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属于共同共有房产,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有利于生产等等的原则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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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G: 夫妻离婚 期房贷款 没有产权证 共同财产 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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