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准备到法院离婚。可是没想到在开庭之前,他竟拿出了一沓欠条给我看,其中有欠他弟弟的,有欠他父母和朋友的,欠款数额居然有13万元。我非常吃惊,家中的日子一直过得不宽裕不假,因一时急需向亲戚朋友们借三五百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但那都是随借随还的,而且也从来没有借过这么多。面对这些突如其来的欠条,我该怎么办?
答:你所遇到的情况,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时有发生。有些人为了达到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不惜使出种种手段隐瞒债权或伪造债务。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遇到此种情况时,对任何一方出具的欠条都会进行缜密的调查后做出判决,你可以请求法庭对你丈夫出示的借条进行审查。
法庭会从借款资金的来源、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流向等方面审查其真实性。除了让欠条持有者进行说明之外,必要时还会要求证人出庭,以便查清债劝人的真实身份和借款事实。如果最后确认这些债务确实存在的话,即审查是否以借据的形式掩盖着偿还赌博、吸毒等欠债的非法目的,而非法的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审查这些债务是否为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对外即使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对内也应由欠债人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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