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期房还没有取得产权证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钟涛律师按:在上海,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多,购房买房成为一个增值保值的重要手段,不少家庭将富余的资金投入楼市,购买房屋增值。其中如果婚后购买了开发商的期房,交房,办理小产权证都需要1-2年的时间,在办理出小产权证之前,如果夫妻双方涉及离婚,对此房屋如何分割呢?
【客户咨询】
我和老公2005年登记结婚,婚前他有一套房子,在2009年,他出资30万, 我出资10万,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总价150万,2011年3月份交房,到现在小产权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但是我们要离婚,请问,对此这个期房如何分割?法院可以判决吗?
钟涛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一般不予判决归属,但是可以判决归谁使用,待产权办理下来之后另行分割。
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证是房子的唯一凭证,只有物权确定了,才能进行分割,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的时候,一般使用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法院不好直接诶判决房屋归谁所有,因此产权尚未明确。
但是根据上海法院的审判实践,对于已经履行付款完毕的房产,法院判决书还没有办理出小产权证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谁使用,继续履行合同,并给付房产市价一半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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