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什么?如何认定呢?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金吗?
钟涛律师按:我们所指的家庭暴力主要是说:在婚姻家庭中,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实施了身体上的、精神上的暴力,也就是冷暴力也包含在内,不仅包括殴打、辱骂的情况。我国新的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因此家庭暴力是法定4条离婚理由之一,之一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第一次起诉完全可以判决离婚。
那么家庭暴力在法院实际中如何认定呢?和我们平常老百姓的殴打,打伤是一样的吗,?打耳光是否属于家庭暴力,打了几下是否就可以以此要求离婚呢?
家庭暴力的认定现在还是比较一个麻烦的事情,因为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构成的表现是什么。
根据目前法院已经判决的离婚案件,以及钟涛律师和法官沟通的结果,大致归纳如下:
一、目前法院主要认定是硬暴力,也就是身体暴力比较多。如男方暴力殴打妻子一方,导致女方身体受到伤害,并且报警记录,医院验伤报告等作为证据,那么法院就可以认定存在家庭暴力,可以判决离婚,并且对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言语的长期冷落、忽视、辱骂的情况法院认定的很少,冷暴力在中国还没有先例,法院基本不予认定。
三、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员,另一方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请求损害赔偿,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损害赔偿。
四、无过错方需要举证受侵害事实,只需提供施暴方的悔过书、保证书、未成年子女的证言、目击证人的证言、报警回执、医院就诊病历本、与施暴方日常谈话的录音等证据之一即可。
总之,目前中国的婚姻法对家庭暴力还是从救济手段、损害赔偿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只是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和构成还没有具体明确的标准,一般和证据、复杂轻度等等有关系,必须委托律师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据才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站声明:《家庭暴力是什么?如何认定呢?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金吗?》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