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我和男友未婚同居,买了套住房,当时价钱是51万,首付10男方出,装修6万我出,如今房子刚刚装修好,男方提出分手,还没有领结婚证,产证上有我们两个的名字,贷款还了一年多,请问房产我能拿到几??
问题补充:那我终究能拿到产权的几份额呢?怎样去维护本人的权益呢?
贷款是这样的,我们当时说好了是用他的工资来还,用的工资来做生活费,所以贷款上外表是他还的,但是生活费都是我出的!这个问题怎样办呢??还有贷款是20万公积金,20万商业贷款,都是男方的名义贷的。目前贷款付进来的大约3万元,但是由于是等额本息所以根本还是有40万的贷款。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婚姻法》第12条:同居期间所得财富,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放准绳判决。
你们如今的中心问题是财富分割问题,装修作为房产的一局部,能够计入评价价值。法院普通在处置的过程中也普通遵照公平准绳。依据你的描绘,倡议你尽量多的搜集你在房屋装修、房屋还贷过程中的支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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