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外遇认定几个问题咨询
【客户咨询】
钟律师,新年好!
1、 我想咨询下,离婚财产分割是,分割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下的部分是吗 ,跟婚前财产没有关系的对吗 。
2、 那短暂的开房记录,还有就是频繁的短信联系,能作为外遇证据吗?开房记录时间一般都是2小时之内,短信只有条数,并无内容。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证据,能作为离婚证据,要求有错一方进行赔偿吗?结婚才3个月而已。
3、 还有就是男方在还没离婚期间,诬蔑女方,视为女方出轨,女方可以向男方所要赔偿吗
如果开房记录是两个人同时登记的话,是不是就认定为一方就是出轨了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 离婚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房产没有关系
2、 开房记录和短信记录并不能准确反映出有外遇,出轨、同居的情况,法院是不能按照推定来判决的,不能认定他属于有过错方。
3、 仅仅是污蔑的话不能要求赔偿,如果认定损害的名誉,可以另行起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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