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婚前买的房子,产证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能分到多少?
【客户咨询】
钟涛律师好,在我们登记结婚前,老公自己出资首付在浦东新区新场镇够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才拿到的产权证,产权证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婚后贷款部分一直都是由他还贷。请问钟涛律师,这房子我没出过一分钱,离婚时,我能分到多少?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 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这个房子当然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
2、 夫妻财产分割原则一般是一人一半,照顾子女和妇女的原则。
3、 如果男方又证据证明他出资较多,还贷较多,法院可以酌定他拿多的份额,具体案件具体对待。
网站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
- 上一篇:有关分居协议离婚的问题
- 下一篇:婚后,丈夫开的工厂,我能分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