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女方婚后出国念书,期间一直未回国,男方在女方出国后第三年谈了一个女朋友(不知道他已婚),偶尔会住在一起,但是很少,现女方知道了,要求离婚,请问是以感情不和起诉还是非法同居来起诉呢?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男方说女方三年也未尽过一个妻子该尽的义务,只想着自己的事业
财产分割问题,因为房子是婚后买的,买房首付男方父母也出钱了,能算共同财产吗?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呢?房贷是男方一直在还,请问这样也可以要求平分财产吗?
请问如果关于房子的分割问题上,因为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财产分割是按照当时房子买价还是现在房子的市价呢?因为男方不打算卖房子,那么关于房子的增值部分又该怎么处理?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如果要离婚的话,直接起诉离婚,理由是丈夫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不和
2、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具体每个案子有区别。
3、按照审理是的房屋市价进行分割,可以双方竞价或者法院拍卖方式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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