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购房离婚时如何补偿?计算公式如何?
【客户咨询】
李先生和王小姐2009年登记结婚,李先生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总价300万, 首付款150万元,其余贷款150万。2011年,按揭还本50万元、付息50万元,房屋总值升至400万元。
2011年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婚姻法解释三出台,那么此套房屋如何分割呢/.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钟涛律师给出即使婚前按揭,婚后还贷,另一方获得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1、婚后还贷本金/房屋合同购买价 *房屋现在市场价=婚后还贷部分对应的升值价值
2、婚后还贷部分+婚后还贷部分对应的升值价值 /2 =一方可以获得补偿部分。
上诉案例分割方案:产权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未还的150万元贷款作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继续归还。
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包括: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包括已还的50万元本金和50万元利息,以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为 50/300×400=66万。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王小姐一方原则上将取得66万+50万=115万元中的一半5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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