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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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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不算自动离婚

时间:2011-10-2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离婚律师点击:

分居满两年不算自动离婚

导读:分居满两年不算自动离婚?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和睦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本文通过案例为你讲述了分居满两年不算自动离婚的知识。

感情和睦分居满两年是不是算自动离婚?这个问题困扰了市民周女士很久了昨日,打电话向长沙市司法局法律维权专线进行咨询,律师给她答复是感情和睦分居满两年只是感情破裂的依据,周女士要离婚,只有经过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获得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离婚证书或法院颁发的准予离婚判决书后,双方婚姻关系才可解除。

周女士与丈夫结婚八年了2008年春节刚过,两人吵了一架后丈夫竟离家出走,至今一直未归。算至今年春节,两人分居已有两个多年头了周女士想知道:和丈夫分居已满两年,否可以算是自动离婚。12348专线律师表示,分居满两年并不发生自动离婚的后果,离婚必需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和经过法定顺序。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二是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和睦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规定,夫妻因感情和睦分居满两年的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和睦分居两年离婚的方法

一、必需是因感情和睦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和睦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方,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和睦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和睦而分居”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和睦而分居”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需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和睦、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需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需满两年。

所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是夫妻感情已不复存在已不能期待夫妻双方有和好的可能。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人民法院曾在总结临时离婚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并在1989年11月21日发布的司法解释中列举规定了14条具体情形,为人民法院审理提供了可操作、便于适用的规范依据。

但是这一司法解释也存在一些缺陷。其一,婚前、婚后事实混肴、婚姻无效的原因和离婚理由混肴。如第1条和第4条,有不能结婚的疾病和欺骗成婚,均是婚姻无效婚的原因,由于当时婚姻法没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使得这种在结婚成立之前就发生的无效或可撤销的事由却作为离婚理由来考虑了其二,该司法解释本是对“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抽象性的法律原则进行具体化或客观化的解释,然而14条规范中仍有诸如“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之类的笼统用语,实践中难以把握。因此,修正婚姻法是肯定了着仪司法解释中所列举的罕见性,多发性离婚原因,同时也除去了上述弊端,并缩短了分居的期限。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4款例示规定了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形,这是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具体依据。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践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和睦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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