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诉讼离婚,男方死活不同意.第二次诉讼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客户咨询】
我在今年3月第一次诉讼离婚,男方死活不离,他对法官说我们感情没有破裂,但我认为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结果法院没有判离,这期间男方多次到我工作的地方找我出去见多次要求和好,要带我回去,还向派出所报警要求协助找我,派出所带他来和我谈了一次,可是我已经坚决要和他离婚了,我对他说我们已经不可能了叫他放弃,可是他就是不同意,他说认为他和我之间感情还没有破裂,我现在很烦他动不动就来我的公司找我.我第一次诉讼时所有的原件都还在法官那里没有备有份,现在我想在9月份第二次起诉离婚,请问我还要第一次的一些证明吗,第二次诉讼离婚的放我没有了任何的证据了,这样法院会判离吗?在线等谢谢!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离婚诉讼一般是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的。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是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所以你第一次提离没得到到支持,就是这个原因。但是现在你再次起诉,至少也说明了你们感情破裂了,不然不会反复起诉。所以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至于证据方面,第一次的起诉证据就算没有备份,你可提交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上面有记载证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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