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离婚的难度比较大。很多当事人因此往往不愿意提起离婚。其实不然,第一次起诉离婚有其自身积极意义。
首先,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原告再次起诉离婚被判离婚的概率就比较大。
有些离婚案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充分,或者说夫妻之间就没有大的矛盾,仅仅是双方性格不合,或者说双方没有共同语言,没有婚姻法列举的夫妻感情破裂的重大情形,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极有可能就会判决不准离婚,我作为办案律师分析案情后,就会明确告诉当事人案件可能的结果。此时,当事人就会问这个问题,有没有必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还有多大意义。
其次,离婚诉讼中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通常都比较抽象,而且很难搜集。比如分居的证据。实践中是很难证明双方分居的事实的,除非一方在国外,有出入境证明。因此,通过庭审调查,原告可以固定双方分居的事实。
在上述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可能结果和意义:
1、法院判决离婚(可能性小)。
2、离婚调解:通过律师和法院做思想工作,被告改变态度,最后同意离婚,达成离婚调解书;这种情形还挺多,因为人的思想一直在变化之中,通过开庭,被告看到原告的坚决,感到挽留无望,通过律师和法官的劝说,可能就同意离婚,我每年都会办理几件类似的离婚案件。
3、和好调解:通过律师和法官做思想工作,原告或被告改变了自己的不良生活习惯,愿意改正自身不足之处,原告撤诉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感情变得好起来,直到白头到老。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时有发生,毕竟多年的夫妻,毕竟有过亲密的关系,说散有时也于心不忍,考虑到孩子,考虑的影响,加上双方都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愿意改正,和好也是一种好的选择。
4、为第二次起诉做准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或继续分居,原告继续搜集证据,为下次离婚做准备。
最后,由于离婚常常是个僵局,这给予过错方足够的时间转移财产。而通过及时的离婚诉讼,原告可以把被告未转移的财产通过法院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将来的财产分割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