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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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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产是男方出钱女方的名字,离婚该怎么判

时间:2010-9-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客户咨询】

房子是女方06年预定的,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之后我们相识,09年我把房子的首付都给了女方,但是购房合同上面还是她的名字,我们十一期间领了结婚证,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我能拿回这部分钱吗?
注:房产证还没有办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虽没有办房产证,但是交款收据的时间在你们领取结婚证的之前,因此,可以证明结婚前的款是收据名字的个人财产,要想证明你所说的情况时,比较难度大。需要有其他相关的充分证据。
 
. TAG: 离婚 房产 男方 女方 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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