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房子是女方06年预定的,那时候我们还不认识,之后我们相识,09年我把房子的首付都给了女方,但是购房合同上面还是她的名字,我们十一期间领了结婚证,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我能拿回这部分钱吗?
注:房产证还没有办
注:房产证还没有办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虽没有办房产证,但是交款收据的时间在你们领取结婚证的之前,因此,可以证明结婚前的款是收据名字的个人财产,要想证明你所说的情况时,比较难度大。需要有其他相关的充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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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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