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夫妻一方的个人房屋-上海离婚律师
所谓夫妻一方的个人房屋,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结婚登记之日为准)的房屋或法律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屋。主要是指:(一)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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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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