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涛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www.yaoup.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后台管理
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1102室(浦东第一八佰伴旁边)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电 话:086-21-50630507-807

Q Q:17281477

传真:086-21-50630376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同居房屋分割>我和男友婚前共同付首付款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没有我们名字,结婚后也算我一半吗-上海离婚律师 >

我和男友婚前共同付首付款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没有我们名字,结婚后也算我一半吗-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0-8-6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我和男友婚前共同付首付款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没有我们名字,结婚后也算我一半吗-上海离婚律师

【客户咨询】

是这样的,我们还差20多天领证,因为找到了一个比较便宜的房子,房东着急用钱就提前买了,但是婚前2人共同买房的话,写两个人的名字,并且申请贷款手续很麻烦,并且我的收入证明不够银行批贷,最后就由我男友一个人申请贷款,因而房产证上也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首付款我们各自出了一半,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只要以后一起还贷就是算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是这样的吗?是完全一样的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婚后还贷的部分肯定属于共同财产。房子也属于你们共同财产。

但既然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友的名字,法律意义上讲首付部分就是他的财产。

你要是不放心首付款部分,让你男友给你打个借款条,日期写在婚前买房的日子,如果要认真,就去公证处做个公证,表明首付款中有你的一半。 \

产权证我认为应该在结婚后再加你的名字,这样最保险。

. TAG: 上海 首付款 离婚 产权证 结婚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