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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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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协议按协议分割,没协议的话婚前财财不分割,婚后财产平均分-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10-8-30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离婚时有协议按协议分割,没协议的话婚前财财不分割,婚后财产平均分-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离婚时有协议按协议分割,没协议的话婚前财财不分割,婚后财产平均分-上海离婚律师
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就按协议,没协议就按法律。
法律只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处理,婚前和婚后的个人财产都是个人的,不做处理。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2)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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