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上海离婚律师
【客户咨询】
我有一个朋友想离婚 结婚10年 有一子 房产是他公公的名字 他公公现在还在世 有3万元存款 在她丈夫手里 他丈夫现在在外有情人 不回家 请问他如果起诉离婚能得到什么财产 儿子抚养权谁的
他丈夫现在不回家 有什么办法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首先说财产分割,本案中,房产因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分割,三万元存款可以分割。本案中,如果你的朋友能证明其丈夫有外遇,根据法律上的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你的朋友可以多分或者全分得三万元财产。你的朋友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证明其丈夫有外遇:1、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包括当地群众的证明。2、照片或者视频。3、录音。4、书信,比如情书之类的。一定要记住,在你朋友没有掌握能让法官相信的证明材料是暂缓起诉,否则在法庭上其丈夫矢口否认,则你的朋友有可能在分财产上得不到应有的照顾。
其次再说说儿子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坚持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的原则,换句话说,子女跟到哪方有利于成长就跟哪方。本案中,法庭一般会先让双方协商哪方抚养子女,如果你的朋友想抚养子女,就应该在诉状中写明,并且坚定的表态。你的朋友在证明其丈夫有外遇的前提下,可以提出子女跟男方生活不利于其成长要求抚养子女的一系列因素,包括男方的恶习如酒,色,赌等。这样就可以在法庭上争得子女的抚养权。当然对方每月要支付抚养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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