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有效期内 一方土地拆迁补偿款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上海离婚律师钟涛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应当先确定房屋所有权归谁,如果这是婚前个人财产,那补偿款应当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购买,那就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补偿款应该不算是生产经营的收益。
|
|
|
|
|||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502室 (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西300米,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2128号-11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