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夫妻一方的房产,婚后已经拆迁,离婚时补偿款如何分配-上海离婚律师钟涛
【客户咨询】
我与老公结婚前拥有一套旧房(工厂宿舍),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我们是04年8月结的婚,现在这套房子要拆迁,而我们由于不和可能要离婚,想请问大家这套房子拆迁后的补偿款,或再给的新房,或一次付清的拆迁款等等,离婚时应该如何分配呢?
是不是应该是我个人的?旧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是我个人的,可是房子要拆迁,拆迁款等是婚后所得,是不是就属于婚后财产,要平均分配?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离。原告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半年之后可以再次起诉,一般法院会判离。 <BR>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只是证明感情破裂程度的一个标准,不是必然判离。如果一方执意不离,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一般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BR>婚姻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
离婚时应该分配你母亲一个人。按照法律规定,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仍是你个人的,虽然房子要拆迁,拆迁款等虽是婚后补偿给你的,但属于不动产范畴,并非是婚后一起经营或者共同创造的财产,是不属于婚后财产的,仍然是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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